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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移风易俗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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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第一顿有煮炸两种烹饪方式的晚餐结束后,部族多出了一个后世家庭最讨厌的工作,洗碗。

    每个人都懒懒的不想动弹,这一顿饭吃的太饱,狼皮更是半躺在地上抚着肚皮直哼哼。

    从未尝试过这样吃饭方式的族人,对于先祖指引的膜拜更为强烈。

    这是一种直观的感受,这种感受至今还在舌尖上回荡,并非虚无缥缈的死后天堂,所以也更容易相信。

    当然,这顿饭很不健康。

    油炸块茎自不必说,蕨根粉中的原蕨苷也有致癌性。

    不过对于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的族人而言,这些问题毫无意义。

    蛮荒尚未征服,史前并非天堂。

    距离饥饿彻底远离族人还有太长的路要走,而提高族人的寿命更是个可能长达千年的过程。

    甚至于前世日不落制霸七海的时候,平均寿命也不过四十岁。帝国朝阳追逐晚霞的辉煌下,是预期工作寿命三年的女工和无数被机器绞碎的童工的阴影。

    每点燃一根蜡烛,便会投下一幕阴影。世上没有不肮脏的辉煌,只有看到肮脏还是看到辉煌的眼睛。

    记忆中仅仅去年,就有七八个族人离世,这些人大多死于与自然的抗争。

    如今陶器已经出现,骨耜已有原形,只要不是运气太差,原始农业也会出现。

    随着部族的扩大和发展,伴随文明产生的私有制观念和利益争夺,将取代征服自然,成为后世族人丧命最多的原因。

    世外桃源终会谢幕,新时代的辉煌与血腥也终将呈现。

    陈健知道,每一项发明和进步,终会亲手毁了眼前和睦融融的一切,成为无数圣人追慕的三代之治天下大同的传说。

    但他不会犹豫,这是文明的必然,无法违逆无法阻挡。

    于是在众人还半躺在兽皮上休息的时候,时不我待的陈健叫来了榆钱儿狼皮等几个相熟的人,开始组装自己设计的第一件陶轮。

    两个巨大底座烧制的很好,下面宽大平稳地立在平整的地面上,上面是一段细长的轴。

    另两个扁圆的陶饼圆心处有两个小孔,正好插进细长的轴内。

    找了一根纤维绳,首尾相接,套在两个陶轮两侧的凹槽中,形成一个简单的皮带传动装置。

    在那个非圆心处多出一个孔的陶轮上插进一根棍子,在两个陶轮和底座长轴的连接处抹上一些羊油脂,用手把住那根棍子,转动起来。

    吱吱呀呀的响声让人牙齿发酸,不过族人们都好奇地看着这一切。

    转动的陶轮带动着绳索,将远处链接在一起的另一个陶轮也旋转起来。简易的皮带传动,速度很快,也很平稳。

    转动的陶轮能够用很小的力气捏造出手工所不能捏造的陶器,手轻轻放在泥团上,控制厚薄,离心力就会轻易地将泥团化为一个个成型的器皿。

    美中不足是传动的绳索不是皮子,但想要得到柔软而有弹性的皮子,又必须要有晒盐的附属品卤碱才行。

    天然干燥的毛皮很僵硬,只有用盐碱糅化后才能有各种不同的用途。

    从零开始的生活,什么都必须尝试后才知道需要什么,然后再一件一件的解决,少了任何一样不起眼的地方,都无法继续。

    陶轮前,陈健用力转了几圈,还是很满意的。

    虽然陶轮圆心处有孔,没法直接使用,但问题也不大。

    只需要明天再烧制一个没孔的圆盘,扣在长轴上,与下面的那个有孔的链接起来就行。

    到时候把混好的陶土往上面一放,两个人轮流摇主动轮,一个人负责用手塑形就没问题了。

    吱吱呀呀转动的陶轮,带动着族人的大脑也跟着转动起来,终于榆钱儿走到了陈健的面前,问出了可以载入史册的一句话。

    “它为什么会转呢?”

    陈健没有回答,却忍不住抱起小妹妹,哈哈大笑,弄得榆钱儿不知所措。

    得不到答案的榆钱儿,这几天一直琢磨着这个问题,而陈健也总会在狩猎后,站在陶轮前琢磨着别的问题。

    几天后的某个早晨,榆钱儿从睡梦中清醒过来,惊奇地发现哥哥竟然没有站在陶轮旁边。

    族人们还在沉睡,鼾声中没有哥哥的声音,让她很不习惯。

    这几天的生活,她过的很快乐,除了那个为什么会转的问题一直在脑海中之外,一切都好的不得了。

    小鸟雏一天天的长大,那两只较为弱小的鸟雏也逐渐强壮。族里的孩子们都喜欢上了这三只鸟雏,即便有一天下了雨,还是不忘去外面寻找小虫。

    这几天吃的也很好,她很喜欢喝鱼汤,而且很喜欢在鱼汤中加入一些哥哥称之为香菜的叶子,有时候哥哥会亲自做一些稀奇古怪的食物,每一种她都不曾见过,却都很好吃。

    哥哥新烧制的陶轮昨天也成功了,据说今天就要教给族人新的制作陶器的方法。

    自己也从哥哥那里学会了十以后该怎么数,于是她知道了族人一共有七十三个。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哥哥这几天很少带自己出去玩了,每天晚上都蹲在火堆旁。

    前天傍晚,自己和几个孩子一起帮着哥哥将成堆的草木灰堆积在大陶罐中,里面加上了清水,第二天又将澄清的水倒出来放在火上烤。

    昨晚上本来想告诉哥哥,自己数出来族人一共七十三个,可兴冲冲地跑到哥哥身边的时候,却发现哥哥正把那些熬煮过草木灰的水和羊脂混在一起搅拌熬煮,全神贯注,不停地搅拌根本没时间和自己说话,只好嘟着嘴悻悻离开,一晚上都闷闷不乐。

    今早晨也看不到哥哥的身影,心中有些不开心。旁边草篮中的鸟雏传来饥饿的叫声,这才让她站起身,想要去寻找一些虫子,这可是哥哥交给自己的任务。

    正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从洞口处传进来,榆钱儿高兴地跑过去,才到洞口就被哥哥捏住了耳朵,带着她朝山下的小河走去,说是要给自己洗洗头发。

    洗脸这个词是她刚刚学会的,而且还学会了洗手,每天吃饭前族人都会哥哥带着去河边洗洗手,于是很容易理解了洗头发的意思。

    耳朵还被哥哥捏在手里,只好侧着身子低着头,哎呦呦地叫着跟着来到了河边。

    一块半透明的,有些像是打碎的鸟蛋颜色的东西放在河边的石头上。

    哥哥总算是放开了手,榆钱儿顾不得摸耳朵,伸手就把那块透明的古怪的东西拿在手里,看起来很好吃。

    前天哥哥将凝固的枫糖从木头中取出来,告诉孩子们谁学会了数到十,就可以得到一块,自己当然是第一个得到的,她可从没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如今这东西看起来也像是枫糖之类的,刚要往嘴里塞,就被哥哥打了一下手,赶紧缩回去。

    “我知道,先洗手,洗脸。”

    榆钱儿笑嘻嘻地说着这两个词,将手放在水中沾了一点水,轻轻擦了一下脸。

    看看倒影中自己乱蓬蓬纠结在一起的头发,她倒没感觉有什么不妥,大家都是这样的。

    哥哥说自己的头发很脏,她看了一眼这几天总在火堆前的哥哥,笑着说:“你也脏。”

    于是兄妹俩一起笑了,接着她的头发就被哥哥用水打湿,将那种看起来很好吃的东西在头上摩擦着。

    一股腥腥的味道传来,榆钱儿想要看看自己的头发,冷不防一滴浑浊的水从头发上滴落到眼睛里,顿时刺痛的难受。

    “哥哥,眼睛疼!”

    她从没试过这样的疼痛,眼泪忍不住从眼睛里流出来,只好闭上眼睛,什么都看不到了。

    慢慢地泪水浸润着眼睛,刺痛的感觉逐渐消失,她用沾着河水的手背擦了一下眼睛,终于睁开了。

    感觉到自己的头发有些不一样的感觉,滑腻腻的,似乎有什么在上面轻轻爆裂,发出啵啵的响声。

    于是伸手摸了一把,放在眼前一看,顿时呆住了。

    手中是无数聚集在一起的、白色的泡沫,随着微风不断碎裂。

    初生的朝阳下,泡沫上闪烁着七彩的光泽,不断地变换,映出她从未见过的斑斓。

    她记得雨后的天边才有这种七彩的虹,怎么原本在天上的色彩跑到了自己手中?

    “哥哥,你看,彩虹跑到我手里啦!”

    她把手伸到了陈健的面前,陈健笑着用力吹了一下,这些白色的泡沫随风散去,急的榆钱儿想要伸手去抓,最终还是没有抓到,落入河中顺流而下,慢慢消散。

    随后那滑腻腻的泡沫就被哥哥涂到了脸上,想到刚才眼睛的刺痛,她只好闭上眼睛。

    一双大手在自己的脸上揉捏着,很粗糙和很温暖。

    她觉得心里暖烘烘的,这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只是还不知道有个词叫宠溺。

    很快,清凉的水被泼在脸上,自己睁开眼睛的时候,看着水中的倒影顿时愣住了,有些害怕地向后退了一步,水中的影子根本不像自己。

    脸色不再是乌黑,相反有点像去年落叶时吃的果子,淡淡的红色。

    乱蓬蓬的头发也闪烁着黑色的光泽,如同火堆中的木炭,顺滑地从头顶垂下来,滴滴答答地落着水珠,荡起一圈圈的涟漪,将自己的倒影打的有些荡漾。

    那块半透明看起来很好吃的东西,就放在岸边的石头上,已经用去了大半。

    “这是什么?”

    她不知道,但她知道哥哥一定知道。

    “皂。”

    陈健说出了这东西的名字,然后带着榆钱儿上了岸。

    “榆钱儿,你知道我梦到的先祖是什么样的吗?”

    榆钱儿摇动着脑袋,自己可想不到。

    “他们的头发都是干净的,脸上也没有灰尘,而且头发也不是乱蓬蓬的,你想学他们的样子吗?”

    “嗯!”

    榆钱儿急忙点点头,陈健接着说道:“你要好好学,然后去教给妈妈姨妈和姐妹们,听到了吗?”

    陈健坐在一块石头上,将榆钱儿的头发分成两半儿,在两侧挽成了两个总角髻,用绳子绑上。

    婉兮娈兮,总角丱兮。未及见兮,突而弁兮。

    服章之美谓之华,礼仪之大谓之夏,纵然黄皮黑眼,若没了文化传承,终究似是而非。

    过程会是漫长的,但总要迈出第一步,族人已经知道雕刻护身符,美的基础已经产生。

    而且发型作为可婚配成年与未成年的区别,将来是很有用的,形成一种文化和性成熟绑定在一起,问题不大,所谓的及笄冠礼的原始版本。

    况且乱蓬蓬的头发也容易沾染寄生虫,对于健康是个大问题。梳子和篦子现在还没出现,免不得过几天又要把方雷氏的传说抢来,这不仅仅是美观的问题,也是卫生问题。

    第一次梳发髻的榆钱儿觉得头上沉沉的,很不舒服,等到梳完之后,急忙跑到河边,看了一眼。

    自己的头发被盘成了两个发髻在两侧,垂着短短的一段绳子,比以前乱蓬蓬的好看多了。

    “再教你一种。”

    陈健解开了榆钱儿的头发,想了一下及笄的模样,未免有些麻烦,于是给妹妹编了两个麻花辫儿。

    榆钱儿对着水面看了一眼,两条黑黑的辫子垂着两侧,有点像蛇,黑黝黝的。

    “学会了吗?”

    “学会啦。和以前搓绳子一样。哥哥,我给给你编一个吧。”

    陈健急忙摇头,心说自己梳两个麻花辫的画面太美,不忍直视。

    自己也洗了洗头,把头发束在一起,用绳子缠了一下,在河边折了一根木棍插进去。

    对着河水一看,多少有了那么多点意思,只可惜自己身上穿着兽皮,还是有些不伦不类。

    简易的肥皂有股怪怪的味道,但至少能洗掉油腻,脸上积攒了十几年的油污少了许多,顿觉清爽,也干净了许多。

    看着还在岸边的妹妹,陈健摆摆手道:“去给家人看看,榆钱儿有多漂亮。皂就放在洞里的石头上,带着家人来洗头。”

    “欸!”

    榆钱儿双手自然地抚弄着垂下的麻花辫儿,欢快地答应了一声,蹦蹦跳跳地朝着洞穴跑去。

    看着地上随着跑动而晃动的辫子的长影,榆钱儿觉得家人一定很喜欢,忍不住用手摸着辫子,越发觉得好看。

    跑了几步,心里忽然间涌出一种奇怪的、从没有过的想法。

    “要是就我一个人梳着辫子就好啦,那我一定更漂亮。”

    她不知道这是人心深处普遍的一种渴望,渴望与众不同与渴望被人羡慕,无伤大雅,却不知怎么觉得这种想法和想要自己偷吃食物不给族人是一样的……

    被这种从未有过的想法吓了一跳,差点被石块绊倒,踉跄了一下,心里咚咚直跳。

    “小心点!”后面传来陈健担忧的叫声,榆钱儿没有回答,将头脑中一闪而过的想法压下去,匆匆地跑回了洞穴。

    陈健看着跑远的榆钱儿,望了望无云的天边,明天是个好天气,是该出去寻找探寻外面世界的时候了。

    如此匆忙,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一个意外的悲惨事件随时都有可能中断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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