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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余华《活着》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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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一个朋友因为家里开个店子,要进些中小学生考试资料或作文训练之类的书。邀我一起同往定王台。

    定王台应该是长沙最大的书摊市场了。门面一排排的,一家连一家,上下两层楼全是。触目之处除了书还是书,行走其中,简直就象泛舟书海。依我简单的头脑之见,这里的书应该是包罗万象、无所不有了。那全套的古典科普书和厚厚的中外名著方方正正的精致包装整个就象中秋佳节时精美的月饼礼品盒。曾经带一个从安徽徒步旅行到长沙的网上朋友逛了这个定王台书市。他也是一脸的惊羡,只差叹为观止了(小小的夸张)。

    遨游书海总是我最惬意的时候。把朋友丢在专售中小学生书刊的铺子里,任凭她上蹿下跳、左张右望地选书,我一个人走开了去,目标自是那些文学类书。

    二

    从来没有忧国忧民之心,却不知从何时起,对“人生”和“活着”之类的词特别敏感。

    流连一个书摊前,视线迅速被封面题着活着两字牵引。作者是余华。

    其实,余华的这本活着,早有耳闻。但始终失之交臂,无缘见其庐山真面目。

    翻开封面,首先就被作者前言的第一句话打动:“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 这句话勾起了我强烈读下去的欲望。为了达到躺着阅读的舒服方式,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也算几次失之交臂后的得偿所愿吧。

    有人评价余华“是中国当代最有成就的作家之一。而且他也是当代中国文坛在精神上与鲁迅走得最近的一个。”还说这篇活着的小说获得了大利文学大奖——格林扎纳卡佛奖、台湾中国时报十本好书奖等这样那样奖的。给余华和其作品冠以许多名誉和闪耀的光环。说实在的,这些不是我阅读他这篇作品的原因,因为在我的思想观念中,某个作者有什么成就、其某部作品又获得什么什么奖与我没什么关系。我关心的是他的作品对不对我的胃口,表达的主题思想能不能给我什么启发,还有就是在文章中明晰作者的写作思路,把握语言、技巧、思想等等方面的层次和深度,及其感染力。另挺欣赏他的一句话“我始终为内心的需要而写作。”我想一个人为自己内心的需要而写作的作品,血肉和灵魂一定不会太贫乏和枯竭。

    最近比较闲,看过的书比较多,但之所以想为余华的活着写点什么,是因为这部作品赚取了我许多眼泪。

    三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我一口气读完的。文章运用的是传统小说的叙事方式,作者借一个叫“福贵”的主人公的叙述展开。农村里的人农村里的故事是那样的纯朴和憨厚。诚如余华所说“他的讲述像鸟爪抓住树枝那样紧紧抓住我。”我也跟着他的叙述时笑时哭。

    主人公“福贵”是一个孤苦无依的老人,他前半生的回忆触动了我的心灵:他长大以后喜欢往城里跑,常以有钱人的身份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风光,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全输光了,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一去不复返了。一家人的幸福就断送在他的手中,终生与苦难相伴。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落魄,厄运的阴影也一直追随他的脚步。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被抓壮丁。此后的日子饱尝生命死亡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女儿凤霞在他被抓壮丁的日子里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地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走过的脚印深深浅浅,四十年后,他依然活着,但生活逼迫得他毫无退路,成为一个深陷于孤独而无法自拔、只能与孤苦为伴,与自己的象征——那头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了度残年。

    文章最开始的叙述是轻松活泼的,余华的文字是那么幽默,总是让阅读着的我忍俊不禁,乐笑不止。读着读着就悲从中来、泪盈于睫,生活是如此残酷,弱者的生命被无情的摧残和撕裂,最后一个个走向死亡。

    四

    活着是以农村为题材的。我很久没有接触农民和农村的题材的书了。记忆中对以农村为题材的小说印象深刻的是九六年读过的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和人生。

    在文中读到砸锅炼钢吃食堂和饿疯了的凤霞与王四争夺一个小地瓜的那部份,让我心潮澎湃,久久难以平静。

    对于农村,在现代都市女孩的心中总是与“高山大树、红花绿叶、小桥流水”联系起来的。吃大锅饭、下地挣工分在记忆中是一片空白。

    当然这一切离我的记忆也很遥远。在成为城市一员之前的十六年我都是在农村度过的。但我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从小就沐浴着共产党的光辉,享受着父母的宠爱,一出生就掉在蜜罐里,从来没受过什么苦。倒是一生勤劳俭朴的父母常忆苦思甜般跟我提起过那段艰苦的岁月,给我贯输一些劳动人民最光荣和珍惜农民伯伯的汗水及成果的思想。其教育意义反正就是与小时候在学校读过的“锄禾日当午”这首诗延伸的意义差不多(但我现在的生活却是一如既往的奢侈浪费,想想可能还是父母贯输的思想工作不到位吧)。

    我依稀还记得母亲对我说,大哥和二哥出生时的境况比我出生时的境况差得多(说一句,我与大哥的年龄相差十岁)。尤其是大哥,从小没什么吃的。尤其是生大哥的那段日子,那时候肉是很少有吃的,甚至连白糖都是珍贵稀有食品。由于营养不良,大哥生下后比老鼠大不了多少(夸张一点点)。所以至今大哥一直很瘦小。

    母亲还告诉我,大哥很小的时候就要下地务农去挣工分。想想大哥插田又快又直也就是那时候训练出来的。大哥受过的苦想必与文中的凤霞差不多吧。我不知道以他现在的老板身份回忆小时候的境遇会是什么样一番心情。苦尽甜来,应该是甜的吧?!在教育子女时会不会跟他们提“想当年”呢?也许会吧,或许不会,毕竟社会在发展,时代已经不同了。层出不穷的现代年轻人,谁还会在“月亮在白莲花的云朵里穿行时”乖乖用心地听你讲那陈年的故事呢?

    在我的记忆中,小时候奶奶煮的饭里总有许多大片蒸红薯。据说这也是穷日子沿袭下来的习性。听奶奶说,以前的人在饥荒年岁就吃大锅的红薯拦很少的白米饭,饿得疯了时就吃红薯腾、吃树叶甚至吃糠。因此在解大便时常常要承受非凡的折磨和痛苦。

    读到文中有庆对羊那深厚的感情,我就想起小时放牛的情景。说真的,我小时候放过牛,那时候读小学,每天放学回来都要放阵牛,然后到夕阳西下时就牵着牛回家。有时候还骑在牛背上悠哉游哉,当然也有在牛背上摔下坑的历史记录。现在想来,那种放牛的生活其实也挺有诗意的。虽然那时候还不会吹笛,但至少比现在在喧嚣的大都市谋生活单纯快乐得多。

    似乎扯远了点。就此打住。

    五

    看这篇文章时心情是沉重的。有人说“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主人公一个一个的死亡,让我一次次潸然泪下。

    虽然人生的终点不可避免都是死亡,但他们的死让人难以接受。

    福贵爹的死是被气死的,死时也是不安稳的,他没有死在世居几代的屋子里,而是于老屋迁到茅屋的那天,死在野地里的粪缸旁,掉下粪缸时身体下还硌着块石子。

    福贵娘是病死的,死时福贵被抓壮丁不在身边。福贵娘死了,但她在世时在福贵爹死后,怕福贵想不开时常宽慰福贵的一句话“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始终鼓舞人心。

    儿子有庆的死是始料不及的,他是为生产失血过多的县长的女人输血死的。不瞒你说,不知是我阅读能力有限,还是自己拒绝承认。总之,在读完叙述有庆的死时的一大段话“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知道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中午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么想都想不通,这怎么也应该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到这里,我还一直以为有庆只是暂时的晕厥和休克过去。“我就脱下衣服,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我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捡出来,我怕石子硌得他身体疼。埋掉了有庆,天蒙蒙亮了”到这里我才敢相信有庆是真死了。一个好活泼可爱的孩子,一个好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样的消逝了。我忍不住拭泪又拭泪

    女儿凤霞死于生产,这是女人的悲哀。凤霞的命运是多舛的,小时候就成了耷哑人,好容易嫁给二喜,有了一个疼着爱着、知冷知热的夫君却又被因难产死了。也许这就是她的命吧。

    家珍死于软骨病,她是一个善良宽厚的女人,她一生忍受苦难,可是心愿不大,她说:“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受尽苦难的家珍却只是希望与福贵从今以后再不分开。

    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他还有年幼的儿子,他是死不瞑目的啊。可谁又能抗拒得过命运?

    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对他爷爷福贵总是直呼其名的场景让人忍俊不禁、心生爱怜。可是就是这样的可爱的生命也仓促凋落了。死时七岁。

    六

    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余华的作品读得多了,你就会发现他大部分作品中都贯穿着死亡的气息,还有那种残忍和绝对的冷漠。这篇活着亦如是。

    对人类生存苦难的承受,是余华活着的主旨。正如他自己对“活着”的解释: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从前言我们可以看出,音乐对余华有很大的影响,比如他说:“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因为音乐,余华写下了活着这部中篇小说;因为音乐,余华从一个残忍、冷漠的故事虚构者,蜕变为尊重苦难、礼赞死亡的人。

    终于写完了。另外还说一句,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直都在听着任贤齐的活着。

    活着,没有任何幸福。

    活着,在世界上拖着痛苦的滋味。

    最后就以这首歌的旁白做为此文的结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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