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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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靖磊确认自己是来到宋朝,只是有没有“徽安”这个皇帝,他也不会去考究,因为也不知如何查证,他的历史成绩向来只为了考试而已。

    他从来不是既来之则安之的消极个性,他习惯在逆境求生,更会在顺境继续往上爬,既然得知自己此刻人在宋朝,一者除了想办法回到二十一世纪外,另一个就是要想办法在这里存活下去。

    秋筵──那个年轻男子说宋朝仍有阶级制度,庶民包含农工商,贱民是奴婢或僮仆,阶级若想往上,除了靠科举考试就是得靠姻亲关系,无论嫁或娶都能改变自身阶级,所以只要能往上爬,什么手段皆可使。

    因此秋筵才会被逼婚。

    一个古代男人被女子逼婚,真是前所未闻,不过这不关他的事,眼前迫在眉睫的就是──他该如何在这里生活?

    他一不会种田、二不懂科举考试,在现代卖的又是高科技产品,教他要如何在这里谋生?

    一只手掌拍上他的肩,让徐靖磊回过神。

    “徐兄,我的衣服穿在你身上还挺适合。你就暂时住在我家吧,虽然我们秋家已经落魄,但名声仍在,有朝一日等我考上状元,想恢复往日盛况便不是难事了。”秋筵好客地说,一副不懂防人之心不可无的道理。

    徐靖磊不知科举考什么,印象中好似是明经、进士吧这会儿他真有些遗憾当年历史没熟读,要是早知自己会回到宋朝,铁定会将宋史背得滚瓜烂熟,不──应该说早知道穿过那条巷子会回到宋朝,他打死都不会走小巷子了。

    他不知秋筵是否有真本事,不过他的口气倒是颇坚定,应该是那名逼婚的小姐促使的,如果秋筵有一日高中状元,真该好好感谢那位小姐的鞭呃,逼婚。

    秋筵又喝了一杯酒。

    他俩原本在茶馆喝茶,喝着喝着就喝出交情来,秋筵带徐靖磊回家继续把酒言欢,他爹娘也不介意儿子带了个陌生人回来,反倒要他有机会帮忙安抚秋筵的情绪。

    如果不是秋筵已心有所属,便是那姑娘生得丑陋至极,说不定还是三头六臂既然他都能回到宋朝,那么现在一个外星人打他眼前走过去,他也不会太惊讶了。

    “唉!”秋筵叹口气“那女人实在是欺人太甚!以为时不时送钱给我们就了不起?即使有钱能使鬼推磨,也不可能改变我的意志!我才不想娶那种女人,长相怪异就算了,又没有妇德,成天学男人在外抛头露脸,是怕没人知道她的特异长相吗?还是怕没人清楚她蛮横、霸道、嚣张的个性吗?若要娶这种妻子,我宁可娶一只猫”

    徐靖磊朝正巧从他面前走过的小黑猫打量几眼。

    人兽吗?

    “若不是那女人抓准我爹娘想重振秋家名声的心思,我爹又岂会逼我就范?”秋筵忿忿道,气到激动处还把杯子摔到地上。

    看来秋筵确实对那名姑娘恨之入骨,古代也会有逼子成亲的事情,有句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环游过世界,但相较起来还没来到宋朝有收获,看古人生活其实也很有趣,但他真的只想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想成为剧中人物。

    虽然不明白自己怎会回到宋朝,但徐靖磊清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万一错改了历史,他可就是千古罪人,不过那也要他能回到现代才能成罪人。

    “徐兄,你说,那女人是不是很可恶?”

    可不可恶他不知道,他只知道秋筵喝醉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是为了家族,你就”为家捐躯了吧,将来的后生晚辈会感激你一辈子。“接受吧。虽然你想顾及面子,但家徒四壁的日子可不好过。”秋府除了他们三人,连一名服侍的奴婢都没有,看得出早已家道中落,他这人考量的从来就不是自己的问题,而是大局,为大局牺牲才是聪明人的做法。

    秋筵打了一个酒嗝,脸色红润的他格外清丽,徐靖磊猜想那名姑娘除了看重他清白的家世外,应该就是为了这张好看的脸皮,秋筵如果生在他那个年代绝对是明星偶像,再加上这身高嗯,原来古代人有这么高,他身高有一八五,秋筵只矮他一点点,若不是偶像也会是出色的模特儿,只可惜秋筵生错时代了。

    “照、照做要我成天看那张丑陋的脸,我宁可、宁可”

    见秋筵醉得整个人都站不直了,徐靖磊连忙扶他坐下“我知道,你宁可娶一只猫。”

    小黑又慢腾腾地打他眼前走过去,不过这会儿嘴里叼了鱼骨头,看得出牠的午餐有着落了。

    秋筵高举一只手,气势高昂地回答:“对!没错!我宁可娶一只猫!”说完,他向前一倾倒在桌上,昏睡不醒。

    徐靖磊将他扶进屋里,关门要离开时,秋夫人已等在外头。

    “秋伯母。”

    “徐公子,再三天就是筵儿的大喜之日,麻烦徐公子好好劝劝他,虽然金姑娘相貌不佳,但为了挽回我们秋府岌岌可危的处境,还是得委屈筵儿,等他高中状元,到时他真要休妻,我们两老也会顺着他。”秋夫人也是万分心疼自己的儿子。

    这番话听在徐靖磊耳里,却倍觉讽刺。

    果然,无论千年前或千年后,为了自己利益而利用婚姻的人不少,他不禁想起自己的母亲,亦是这种利益婚姻之下的牺牲品。

    纵然那女人逼婚不妥,但她也是赌上自己的一生,秋家人却只想利用完后便随意扔弃,他为那女人感到不平,话也不自主脱口而出:“秋伯母,或许你们是各取所需,但你们这里对女人十分苛刻,利用贞节、用不侍二夫的枷锁困住女人,一旦你们得利后便能随手扔掉那个被利用的女人,试着将心比心,若换作是你,又做何感想?”

    秋夫人显然没料到他会为那女人抱不平,没好气道:“那金家不过是有几个钱罢了,也不想想自己长相如何,竟逼筵儿娶她,对外说好听是娶妻,实则根本是入赘,若不是考量秋府当前的情况,这脸我们也丢不起!一旦等我儿高中状元,看那姓金的还敢不敢如此嚣张跋扈!”

    严重沟通不良,他说东,秋夫人却说西。

    对于这样固执的人,徐靖磊向来不会浪费时间,朝她点了一下头,转身就离开了秋府。

    秋府这种情况,他万万不可能长住,得把握时间找找自己能做的事,毕竟他可不喜欢看人脸色。

    这里是伏阳县,据秋筵说是个南北往来贸易的重要地方,河运发达、交通便利再怎么便利也没有飞机、高铁快,他虽不会怨天尤人,可这当下也不禁怀疑为什么让他来到宋朝?

    唯一能庆幸的是,他的时代已经没有让他留恋的人,剩下的那些人根本不会担心他的安危,他们恨不得拉下他这个总裁,穿过虫洞来到宋朝不啻是帮了他们一个忙,至少他们用不着再多费心思。

    “救、救命啊!”身后不远处传来急切的呼救声,就像听见救护车的鸣笛声一样,徐靖磊连忙往旁边闪,回头就看见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正没命地往前跑,后头紧追着一名身穿粉嫩衣裳的姑娘,她手上还扬着一根长鞭,直直朝老人的大腿挥过去。

    尚未看清对方长相,便能从劲道十足的鞭子嗅出一点泼辣味。

    徐靖磊自幼学习武术,虽然没有古代人高超的轻功、深厚的根基,看见鞭子还是能稳稳抓住。其他路人则是能闪就闪、能躲就躲,没一个有勇气出面救人,徐靖磊也不是想当英雄,纯粹只是看不下去。

    对方显然也没料到会有人上前阻止而感到诧异。

    “让开!”女子低喝一声,声调清脆悦耳,气势也挺强悍,她欲收回鞭子,徐靖磊却牢牢不放。

    “小姐,用这鞭子会打死人的。”女子挥鞭有力,他尽管抓住了,手掌肯定也已受伤。

    直到这会儿才看清对方的长相,徐靖磊第一眼便觉得她应该是混血儿,因为她五官格外深邃,在一片塌鼻、单眼皮的人群中显得特别突兀,她的长相以他的眼光来看,美艳不俗、端丽绝色,会是他忍不住多看几眼的类型。

    女子一身粉紫衣裳,却不像一般姑娘莲步轻移而是大步走来,颇有不让须眉的气势。

    她微扬眉,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穿着青色衣裳,头发却其短无比的年轻男子,他的容貌不如南方男子俊雅,不过也称不上丑,应该说是张极有个性的脸庞,如墨的眼神不怒而威,她还没骂人,这男子倒是想先威吓她吗?啧啧!想来整个伏阳县无人不知她的身分,她今天想要教训的人,就连州府官爷也不敢插手,这家伙是谁啊?

    “即使杀了人,也是我的事,关你什么事?”她凉凉地问。

    没错,关他什么事?他本就打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毕竟他没有想改变历史的意思,只是看见这一幕,就是忍不住出手了。

    “小姐,得饶人处且饶人,更何况对方还是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家,有必要穷追猛打吗?”他实在不习惯古人文诌诌的说话方式。

    “哼!”女子娇哼了声“他有胆偷东西,就得承担被抓到的责任,我只赏他几鞭已经是手下留情了,还是说,你和他是同夥,要代他承受这几鞭?”

    “我和他不是同夥,只是看不惯小姐如此蛮横的举止,纵然他偷东西有错,也该先问明原因再做处置也不迟,毕竟对方是老人家,禁不起这几鞭,若真弄出人命不也脏了小姐的手?”与其站在自己的角度,不如站在对方的角度,也比较能说服人。

    “脏也是脏我的手,关你什么事?”小姐显然不领情。

    眼前女子看起来不过十几岁,口气倒是不小,后台应该很硬才敢如此嚣张。徐靖磊暗忖。但是无论她有多美丽,若个性跋扈,便让人消受不起。

    一旁的路人全都冷眼旁观,徐靖磊心知只能自救了,这也提醒他,下次若再看见这情况,还是少管为妙。

    “确实不关我的事,不过小姐方才那一鞭,老人家闪了过去,我若不抓住,伤的可就是我了,请问这样关我的事了吗?”

    女子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愣了一下。

    “要我道歉是吗?”

    “不,想必小姐也不会真心道歉,我只是希望小姐下次小心点不要伤及无辜,再者,纵然对方有错也毋须逼人太甚,要知道狗急会跳墙,人急会悬梁,万一对方做出什么事伤了小姐可就追悔莫及。”

    女子瞪了他一眼,道:“说完了吧?还不快放手!”

    徐靖磊松开手,鞭子立刻回到女子手中。他的手掌果真红了,还有些破皮,他真没想到民风保守、以男人为天的宋朝居然还有这般胆大妄为的女子。

    “你叫什么名字?”难得有人敢当街反她,这男人有那么点意思。

    “徐靖磊。”

    “徐靖磊我记住你了。”女子转身离开,原本围在她身后的人群不等她开口全自动让出一条大路,让她不受阻碍地离开。

    她的来头肯定不小。

    事情落幕,围观的群众做鸟兽散,刚刚不知逃到哪去的老人悄悄来到徐靖磊身旁道谢。

    “咳咳!这位好心的公子,真谢谢你出手相助,不然小老儿肯定会被那姑娘活活打死了。”

    老人咳了几声才开口,外表状似弱不禁风,殊不知他的手却泄漏他的秘密。

    “唉,那姑娘真是我们伏阳县的大祸害、大恶霸,仗着家里有几个钱就到处欺压善良老百姓,丝毫不将官府放在眼底,甚至连我这六十多岁的老头子也不放过,我哪有偷她钱,不过是走路撞了她一下,刚赔了罪,她竟然就诬陷我偷东西,真是啊啊!痛痛痛!鲍子,你做什么?!”

    老人话说到一半,徐靖磊突然抓住他的手反剪到身后“你的外表确实像六、七十,不过这手倒是年轻得很,半条皱纹也没有。”

    老人没料到会被识破,心知挣脱不了,涨红了脸色又急着喊救命“救命啊!这年轻人快把我弄死了!”

    路人的视线又全看了过来,徐靖磊压根不怕,迳自伸手到对方的怀里,掏出一只粉色荷包。

    “你的?”他淡淡地问。

    老人额际冷汗直冒,声音沙哑苍老的回答:“是、是啊这是我妻子留给我的遗”最后一个字来不及说,徐靖磊便撕了他脸上的假人皮。

    这下,老人再也说不出口了,表情十分尴尬。

    此刻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哪还是什么白发苍苍的老人家,根本是个年纪轻轻的毛头小子。

    “居然当街偷窃,送官府!”群众里有人建议,紧接着也有几个人附和。

    “对,送官府治罪!”

    徐靖磊冷眼旁观那些人,他都不想惹事了,又怎可能会把人送到官府去引起注意,于是松开了手,小偷见状,赶紧趁隙逃走。

    “哎呀!逃走了,公子怎么还不快追?”

    “我腿受伤无法跑,你既然如此热心,不如帮我追?”不管是什么年代,都有这种别人吃面他喊热的好事者。

    开口的男人听了连忙搔搔脸“真不巧,我正要去送货,既然公子不方便追,那、那就算了。”说完,一溜烟地没入人群里。

    见没看头了,众人再度做鸟兽散。

    这时一名老妇凑上前来,低声道:“公子,你真好心,不过劝你还是别和金家扯上一点关系,金小姐可是不好惹的。”

    金?该不会就是逼婚的金小姐吧?

    “是不是就是要和秋筵结成亲的金小姐?”为什么秋府的人都说金家小姐容貌其丑?在他看来,她可是标致的大美女,难道是因为混血的关系?所以宋朝人不懂欣赏混血的美?

    “成亲?”老妇人不屑地笑“那是对外人说的场面话,实际上根本是强逼秋府公子入赘。那个金小姐为了得到秋公子,用心机逼秋公子的未婚妻另嫁他人,真是败坏了我们女人的名声啊”这种破坏他人感情的事他早已见怪不怪,若他们生在他那个年代,肯定认为这种只是小儿科罢了。

    迸人说是败坏名声,他倒认为只是娇蛮,这也让他心中升起一丝兴味,至少他可没读过除了武则天以外还有哪个古代女子有这等霸然气势。

    徐靖磊问了老妇人金府该怎么走后,随即前往金府。

    无论如何,这荷包还是得还给那位金小姐。

    咻的一声,长鞭挥去,便是瓷器破碎的尖锐声音响起。

    女子收起鞭子,一名仆人立刻过来清理一眨眼前还是价值几十两黄金、如今却碎了一地的翠玉青花瓷瓶。

    金府总管──方伯,看了地上的瓷瓶一眼,问:“小姐为了什么事生这么大的气?”

    “有个男人让我很生气。”金缕示意一眼,仆人立刻补了一只花样繁复的宛玉瓷器,那可是无价之宝。

    眼看小主子又要再度挥鞭,方伯迅速走过去收走宛玉瓷器。

    “既然那个男人让小姐生气,小姐尽管用鞭子抽那个男人便是,这只宛玉瓷器可万万破不得,这可是王爷所赠,是有名的宛玉瓷,破了会有麻烦。”身为总管就是管一家之事,万事得小心谨慎。

    “咱们府里也有个婉玉,拿去赔了不就得了,反正那个王爷也很喜欢这个婉玉。”金缕口中的婉玉正是她的贴身婢女。

    婉玉一听,明知小姐是在说笑,她脸色还是僵愣了,不知做何反应才好。

    “小姐,您就别吓婉玉了,她就那点胆子,禁不起您的玩笑。若那男人真惹得小姐不悦,告诉我名字,我立刻派人将对方揍得连他爹娘都认不出来,如何?”方伯请示地问。

    金缕瞥了方伯一眼。方伯从小看她到大,最了解她了,他非常清楚对于这种小摩擦,她其实只会嘴上嚷嚷,不会真的去报复,就像那些喜欢在背后嘲笑她的长相、道她是非的人,所以他才会如此建议她,而她也每次都败在他这招之下,未有胜绩。

    至于坊间一直有人责备她刁钻、跋扈、嚣张,可说穿了,她不过是出手教训过几次说她娘坏话的人,或者出高价和他们抢买东西、处处跟他们作对罢了,怎知那些人硬是乱嚼舌根,这些不好听的名声便跟着她了。

    她也不怎么在意,反正嘴巴长在那些人脸上,她才懒得管他们怎么说,说烂一张嘴也不关她的事。

    金缕噘了噘嘴,她知道一旦真交代下去,方伯确实会彻底执行,她的名声已经够糟了,不怕再多添一笔,可是真把人打得连爹娘都认不出来便有点凶残了。“才、才不用!我根本没将对方放在眼里!派人教训他是浪费时间,我才不想跟那种人计较。”

    方伯吸了吸鼻子,手指轻轻拭一下眼角,佯装感动莫名“小姐果然长大懂事了。”

    她冷眸一扫,方伯立刻说有事要办,抱着宛玉瓷器从容离开。

    这时,一名仆人走过来禀报。

    “小姐,刚刚来了一名徐公子,他说送回小姐的荷包。”他手上的正是金缕的粉色荷包。

    徐公子徐靖磊吗?

    “他人呢?”

    “走了。”

    金缕手持鞭子,急忙追了出去,总算在金府大门外不远处追上徐靖磊。

    “徐靖磊!”

    听见有人喊他的名字,徐靖磊转身看去,原来是那位有名的金小姐。只见金缕快步来到他面前,没有喘气,足以想见她确实有几分武功底子。

    “金小姐。”

    金缕挑了一下眉,显得有几分得意“原来你知道我是谁,所以才特地送回我的荷包来请罪吗?”

    “请罪?我有什么罪?”

    “若不是你阻挡我,荷包我自己也能抢回来。”她对自己的鞭术十分有自信,那一鞭过去,不致伤人过重。

    “若金小姐那时说明那个老头子是年轻人假扮的,事情不是容易多了?”

    金缕抿了抿唇,顿一下才回答:“说这个做什么?反正我有本事靠自己抢回来,才不需要任何人帮忙!”小偷都跑走了,她才说对方是故意扮作老人,又有谁会信?乾脆就不说了。

    徐靖磊并没有错过她脸上骤闪过的一抹委屈,由外表看得出她确实独立,不过内心应该是经过刻意包装,但还是难掩一丝脆弱,终究是个女孩子。

    “你一向靠自己?”他问。

    金缕骄傲地扬高小巧的下颚,得意洋洋“当然,我一向都靠自己,再者,这里也没人敢惹我!”

    “不是不敢,而是惧怕你金府的财力,若你什么都没了,只怕就没人将你放在眼里了。”徐靖磊分析给她听,希望她稍有收敛。

    “他们敢?!”她故意提高声音,给自己壮声势,也压根不信自己会有跌跤的一日,她对爹非常有信心。

    “对付一个没钱没权又没势的人,有何不敢?”只消几眼,他便瞧出来这丫头分明是表里不一的人,外表满身是刺,内心却单纯得很,要对付她,一点也不困难。“你凭藉的只有美貌而已,不是吗?”

    美貌这男人说她有美貌?!

    金缕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更听不出徐靖磊是真心话,以为他故意拐个弯来贬损她最在乎的外貌,登时气上心头,手中的长鞭立刻呼应她的脾气急甩出去,徐靖磊猝不及防,脸上多了一条鲜红的鞭痕。

    这一鞭顿时灭了金缕的火,她本以为他能像在街上时那样闪过,没想到这会儿竟让他受伤,她的鞭子最多伤人手脚,还不曾毁了一个人的脸,一时也呆住了,不知做何回应。

    他被打了?!还是被一条鞭子抽的?

    火辣辣的痛楚在脸颊爆开,徐靖磊伸手摸着脸颊,触到温热的液体,打从国中以后就再也没被打过,这会儿他也火大了。

    “向我道歉。”他压低眉毛,眼神凌厉如刃,蕴含威严的醇嗓吐出令人无法违抗的命令。

    他的脾气向来还不错,甚少动怒,除非是遇上侵犯他私人领域或是严重挑衅他的忍耐底线,不然他总是四两拨千斤的将事情处理得极为完美。本来已不想招惹事端,不过这丫头实在太超过,再不治治她,只怕下回真爬到他头上撒野。

    道歉?!

    从小到大没有道过歉的金缕原是有一点点愧疚,她本想赔个银子了事,再不就是为他请大夫医治,可面对徐靖磊如此强势的态度,正好挑战到她吃软不吃硬的个性,更不愿低头,毕竟她是金府大小姐,都是旁人对她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她又何须致歉。

    “你怎么这么笨?连闪也不会?”她嘴硬。

    徐靖磊冷冷直视她,接着走向她,金缕看见他脸上那道鞭痕,一时间竟忘记防备,手上的鞭子就这么被抢走。

    “马上道歉。”

    “我才不要!”对方愈是强硬,她就愈不低头。

    “你娘是这样教你的吗?一点教养也没有,难怪没人喜欢你。”徐靖磊的口吻偏冷,眼神漠然,似有轻蔑,又似不屑,最后将鞭子交还给她。“相信你应该听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怎么对人,旁人就怎么对你,若希望得好人缘,自己就得先改改这种莽撞、轻率的举动。”说完,他转身便走。

    金缕呆呆站着,片刻后才咬了咬下唇,皱着眉头转身冲进府里。

    这么重的话在娘过世后就再也没有人对她说过了,所有人都宠着她、顺着她,不曾说过一句重话,无论她做错什么,爹从不责骂,适才她本以为盛怒之下徐靖磊会动手,没想到他仅是平静地说完,一时之间,她心里竟有些五味杂陈。

    他倒是说对一句话──没人喜欢她。

    不过她也不需要旁人喜欢。

    徐靖磊并不特别重视长相,只要不会吓人就好,不过他这会儿倒是很在乎脸上这道伤口,毕竟古代医疗不发达,一个没弄好变成细菌感染,大概只能等死了,他有想过去看大夫,可惜身上没有钱,钱包里的那几张千元大钞只能当纸烧。

    他拉高衣袖,手上还有一支几十万的手表,他不知道上头的钻石在这里有无价值,领带夹是纯金制的,至于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他静静地瞧着,没有半点要典当的意思。

    这是母亲送给他二十岁的生日礼物,意义重大。

    他回到秋府想拿领带夹去典当换点钱看大夫,正要出门时,一名年轻人拦了他的去路。

    “敢问是徐公子吗?”

    徐靖磊看了对方一眼,问:“请问你是?”

    “敝姓孙,是大夫,来帮你看伤势,请问方便入内吗?”孙大夫打开箱子,里头尽是药材。

    “是谁请你来替我看伤?”他刚来到这里,除了秋府的人没有认识其他人,有谁会这么好心为他找大夫?

    孙大夫浅浅一笑,回道:“对方希望在下保密,所以无法告诉徐公子。”

    保密难不成是那丫头?

    徐靖磊毕竟只是秋府的客人,他请孙大夫稍待一会儿,先去问了秋夫人后才请他到正厅,让孙大夫帮自己清理伤口,对方动作俐落,很快便处理好。

    “她不是故意的,必定是一时心急才会误伤,还请公子别生那丫头的气。”孙大夫先前还不说是谁,这会儿倒是自己吐实。

    既然会替金小姐辩解,想来这名孙大夫与金府的关系必定匪浅。“她经常这样伤人吗?”

    “你是第二个被她伤得这么重的人。她出手向来知轻重,最多伤人四肢,徐公子一定是触及到她的伤心事了。”孙大夫替金缕辩解。

    伤心事她出手前他说了什么?好像是说她只能凭藉美貌记得她那时的神情有一丝气愤,他是在称赞她不是吗?

    徐靖磊似有领悟地叹了口气,大概是看过太多混血儿,所以不觉得有哪里奇怪,可是民风保守的宋朝应该对混血儿十分排挤才是,他是称赞,听在她耳朵里或许以为他是在讽刺。

    “纵然我有错在先,她也不该随便动手。”

    “那是她的本能,小时候她就吃了不少苦头,不明事理的孩子们总是对她扔石子,她性子倔强不肯回家哭,便学功夫来防身,所以一旦生气,她的鞭子总是快过她的理智,这点还请公子体谅,我会再劝劝她。”

    “第一个让她伤得很重的人是谁?”

    “对方是个人渣,企图欺负她的婢女婉玉,她将人抽得半死才送至官府,还花钱买通官府重判对方。”孙大夫不疾不徐地说,不过语气里透着几许赞同。

    “如此看来,金小姐对我是手下留情了。”他自我调侃。

    孙大夫笑了笑,收拾药箱,准备要离开。

    徐靖磊拿出领带夹“大夫,我没有钱,只有这个。”

    孙大夫没有接受,笑说:“这是她心虚想要补偿,徐公子尽管安心接受。那丫头幼年丧母,金老爷对她十分宠爱,不忍责骂,才养成她有些骄纵的性子,外表看起来似天不怕地不怕,其实个性很天真、善良,还请公子原谅她一时冲动之举。”

    临走前,他又叮咛徐靖磊这几天伤口不可碰水后才离开秋府。

    徐靖磊送走孙大夫后立于正厅前的一棵大树下,双手负于身后,望着纷飞的落叶,金缕的事让他想到自己的母亲,在他大学毕业后终于不敌病魔折腾与世长辞了。

    当他终于长大,不再是母亲的包袱时,母亲却不在他身边。

    那丫头早年丧母,莫怪她的性子刁钻,他当然不会和她计较这种小事,毕竟她也派了大夫过来,就当作抵销。

    他与她之间应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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